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科技热点 > 正文

学者聚焦社会法研究热点问题

类别:科技热点 日期:2017-11-18 20:36:45 人气: 来源:

  ”会社会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大学院院长杨士林表示,根据现行立法和司释,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对用人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而与劳动者产生的纠纷,目前仍然缺乏统一的认识和做法,亟待赋予劳动者私法上的救济权。以思维与方式,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是确保广东供给侧能在一个安全稳定下顺利进行的关键。据介绍,本次会议由广东、浙江、福建以及山东各省社会法研究会联合主办,深圳大学院、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承办。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纠纷;劳动法;法律制度;平衡;深圳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李永杰)11月4日,以“社会法的现代化与发展”为主题的鲁浙闽粤2017年四省社会法联会暨广东省社会法年会在深圳大学举行。数十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当前社会法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社会是的重要部分。福建省会社会研究会会长、福州大学院教授汤黎虹表示,赋予今天的中国社会现代特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纵观中国社会界,始终有许多学者认同传统的社会理论和实践,甚至经常拿几百年以前的理论来衡量和指导中国的社会实践,究其源头,乃是缺乏对现代社会特征的研究。”他认为,必须正本清源,并明确这一带有根本性和前提性的问题。

  “社会保险关系是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社会保险机构等多重主体共同参加形成的多边法律关系,其法律关系的特点表现为主体的多方性、公法和私法的双重性,以及标的的给付性。在这些多边法律关系中,任何一对法律关系之间均可能产生纠纷,而如何解决这些纠纷已成为我国社会保险立法不容回避的问题。”会社会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大学院院长杨士林表示,根据现行立法和司释,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但对用人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而与劳动者产生的纠纷,目前仍然缺乏统一的认识和做法,亟待赋予劳动者私法上的救济权,以纠正劳动者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的失衡地位。

  受教育权公平问题是教育领域的重要问题之一。温州大学副校长方益权表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创始人——马克思的受教育权思想进行深入挖掘、归纳整理、再阐释,对于深刻把握受教育权与平等权关系、受教育权义务主体与主体关系、受教育权在不同下尤其是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特征等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受教育权公平、着眼于义务主体建立多层次的受教育权保障体系、培育受教育权意识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

  新经济时代,作为“共享”发展的主要实现形式之一,共享经济以协作、平等和可持续性为原则,重塑经济行为和价值,并为广东转型升级带来极大发展机遇。广东省社科院研究所研究员李继霞表示,劳动关系作为影响经济成长的重要变量,在供给侧背景下的网络平台经济时代呈现出新的特点,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共享经济的有序发展离不开科学立法和有效执法。以思维与方式, 平衡社会各方利益, 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大众创新创业,是确保广东供给侧能在一个安全稳定下顺利进行的关键。

  劳动法律规范是调整劳动关系,平衡劳资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广东省会社会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院教授周贤日表示,国家通过制定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法律制度,倾斜劳动者,反映了追求公平的价值取向。“然而,在平衡公平与效率的过程中,要深入分析法律对劳动关系的调适度,在追求公平的同时保留足够的自治空间,探索公私合作的社会共治模式。”他说。

  据介绍,本次会议由广东、浙江、福建以及山东各省社会法研究会联合主办,深圳大学院、深圳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承办

  推荐:

  

关键词:社会热点问题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声明:网站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不代表站长立场,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

CopyRight 2010-2016 科技创新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