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0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04月07日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召开方式为现翅议。
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六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六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浙江启鑫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会议决议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励小伟先生主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浙江启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1
方式: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6.27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6.27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为:柯宝1.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神鸽实业1.1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神鸽舞台3.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名钟0.6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生的所有电费收入进行质押;公司为该项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启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2,700万元,租赁期限为96个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项,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浙江启鑫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
议案内容: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启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金额为2,700万元,租赁期限为96个月。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公司为该项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并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合同编号:2017PAZL2468-BZ-01)及其他合同、协议和书面文件。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