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工作是人民群众了解工作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靖江法院紧紧围绕建设平安靖江、靖江这一中心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发掘审执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宣传层级,为人民群众讲好故事,向社会好声音。
2018年2月,林家(化名)花120万元买了一套三居室作为儿子的婚房,装修时却从邻居口中得知房子里曾有人,林家认为该房屋是“凶宅”,遂将前一手房主老张(化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其购房款。2018年11月,靖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法庭经仔细审查后认为,老张隐瞒了房屋中有人身亡的,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存在,继续与原告签订买卖契约,了原告的真实意思,构成欺诈。最终,靖江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并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1158000元,同时赔偿相应损失。
该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2019年7月,央视社会与法频道《道德观察》栏目摄制组一行来到靖江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实地拍摄和专访,并于2019年8月30日晚该案例,还原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引发了社会对道德与诚信的深入思考。
习总指出:“核心价值观,承载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曲直的价值标准。”作为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近年来靖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手段制裁食品安全犯罪、规避执行、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鼓励梦见放鞭炮诚实守信;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在释法、利益博弈、情感中,推动情相融合,让道德力量润物无声地群众的;同时,精选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故事,一则则的教训,潜移默化地劝人向善、导人守法。
2019年12月17日,《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以“靖江法院司法裁判构建德法共治格局”为题,报道了靖江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内容,充分肯定了靖江法院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能量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
网友评论 ()条 查看